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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代表阐述中国防止核武器扩散问题立场

2000-04-26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李红旗 我有话说

新华社联合国4月24日电(记者李红旗)中国代表团团长沙祖康24日在《不扩散核武器条约》2000年审议大会第一天会议上发言指出,如何有效地防止核武器扩散,已经成为国际社会面临的共同课题。中国希望全世界热爱和平与自由的人们携起手来,为实现无核武器世界的崇高理想而共同奋斗。

沙祖康说,个别国家为了强化战略优势,建立自身的绝对安全,加紧研制、部署和扩散先进的反导系统,使全球战略平衡与稳定受到严重威胁。国际关系中军事因素上升,各国安全感普遍下降,国际军控领域的信任与合作受到严重破坏,国际防扩散体制屡遭重创,裁军进程前景堪忧。

他说,中国认为,为解决防扩散问题,首先应建立稳定、合作与互信的全球安全大环境,因为建立良好的国际环境,坚持以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让国际社会所有成员都能享有普遍安全,将对消除一些国家获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动因产生积极作用。其次,应取消防止核扩散领域的双重或多重标准,防核扩散应以增进各国安全为目的,以是否履行《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为唯一标准,而不应仅仅为了增进个别或少数国家的安全,更不能只以某个国家的好恶作为评判依据。此外,在集体安全的框架里,加强国际社会的团结与合作,是解决任何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问题唯一正确和有效的途径。

沙祖康表示,俄罗斯国家杜马最近批准了俄美第二阶段削减战略武器条约,令人略感欣慰,希望俄美之间的这一条约尽早付诸实施,并尽快启动第三阶段削减战略武器条约谈判。中国认为,核裁军进程应是一个全面和不可逆转的进程。

他强调,实现全球核裁军,离不开稳定的全球战略平衡。个别军事大国凭借其超强的经济与科技实力,在拥有庞大核武库的同时,大力发展国家导弹防御系统,企图以此来谋求自身的绝对安全。这种做法实质上是一种变相的单方面核扩军,不仅不利于维护全球战略平衡与稳定,而且将动摇国际防核扩散的前提和基础。

沙祖康指出,中国对发展核武器一直采取十分克制的态度,并自拥有核武器的第一天起就无条件地承诺不首先使用核武器,随后又无条件地明确保证不对无核国家或无核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中国从不回避自己在核裁军问题上的责任和义务,一贯主张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与此同时,必须强调的是,中国参加任何军控谈判,特别是核军控谈判,必须满足两项基本前提,即谈判以及谈判所要达成的条约和协议不能损害全球战略平衡与稳定,也不能损害中国的国家安全。

沙祖康希望这次审议大会将对加强国际核不扩散机制、推进国际核裁军进程、增进世界的和平与稳定产生重大的积极意义。

《不扩散核武器条约》2000年审议大会于24日上午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开幕,会期为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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